作权法,我国网络著作权的管理制度应在网络上针对作品种类建立统一的作品集体管理组织,不但可以减低交易成本,方便权利人的授权,也利于侵权救济的及时和有效。其次,确定“平行授权”制度,允许著作权人将著作财产权委托给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管理外,可自行授权他人使用。允许著作财产权人“平行授权”只是对利用人或著作财产人提供一个选项,同时对于著作权中介团体条例的经营,产生市场机制的良性竞争压力,并不会不利著作权中介团体条例的经营。再次,健全版权登记制度,建立有关作品与著作权人信息的著作权集体管理网络平台,由集体管理机构统一协调著作权人与数字化作品制作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著作权集体管理网络平台,包括权利登记平台、信息查询平台和权利在授权平台。4.结语综上所述,加强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保护,首先必须提高人们的维权意识,加强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公民意识,其次可通过规范网络环境下的知识产权法律,加强立法,提高执法的力度,并对作出知识产权侵犯行为者采取明确、严厉的惩处手段,提高群众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以此来解决当前我国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中存在的问题,规范群众行为,能从根本上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效率,实现著作权益人的最大化利益。[参考文献][1]?邓晓鹏.关于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保护问题的思考[J]•前沿信息与教学,2008.[2]?张桂荣.网络环境下数字图书馆的知识产权保护与研究[J].科技信息,2011[3]?王晓川,陈培君.数字图书馆建设和利用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J].内蒙古科技与经济,2009[4]?杨晓云.数字图书馆相关知识产权问题研究[J].贵州学刊,2011-09-25[5]?杨延超.作品精神权利论[H]•北京:法律出版社,2007.[6]?郭丹.网络知识产权法律保护[M]•哈尔滨:哈尔滨工业大学出版社,2008.[7]?屈茂辉,凌立志•网络侵权行为法[M].长沙:湖南大学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