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完成后,由信息科填写“实施情况”及“完成时间、信息办经办人”等信息。开发商方在“主管工程师”栏内签字确认。提交科室在“科室签字确认”栏内确认签字。“备注”栏可填写工作提交科室对本次工作的满意程度反馈。 9.全部工作完成,《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填写完毕后,编号入档备查。 (流程图见附件1) 附件1:电子病历程序修改流程图附件2: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电子病历程序修改确认单提交科室提交时间提交人编号功能/菜单提交科室程序修改要求:科室签字确认:相关科室医务科意见:护理部意见:病案室意见:院级领导意见信息科程序修改意见:信息科负责人:交于时间:交于工程师:开发商反馈实施情况完成时间:主管工程师:信息科经办人:科室签字确认:备注 电子病历修改制度 医务人员应按照卫生行政部门赋予的权限修改电子病历。 医务人员进入电子病历系统修改电子病历时必须进行身份鉴别。 电子病历修改时必须标记准确的时间。 电子病历修改后需经修改者手写签字后方可生效。 对电子病历当事人提供的客观病历资料进行修改时,必须经电子病历当事人认可,并经签字后生效。签字应采用法律认可的形式。电子病历修改申请表申请科室修改项目修改原因姓名住院号病历号诊断申请人:日期:科室主任意见医务科审批意见备注:电子病历(医嘱)修改审批表申请科室更改内容(包括患者姓名、性别、是否医保及主管医师姓名等)更改理由科主任签字年月日医务科意见年月日信息科签字年月日关于修改电子病历的通知 各临床科室,为了完善电子病历管理制度,现将原有的病案管理制度做如下补充: 已经提交到病案统计室的电子病历是不可以修改的,如果有特殊情况需要修改的电子病历,各临床医生必须填写《病案修改申请表》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并将申请表交到病案统计室存档。病案修改申请表科室患者姓名:住院号:管床医生:出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