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存在问题与建议

上传者:科技星球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35KB

文档介绍
民办高校应该在办学的结余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回报民办高校投资者,并且对投资者的回报在《民办教育促进法》中明确给予了规定。首先“合理回报”是民办高校发展的必然要求。民办高校要想获得可持续的发展,就必须要积极争取社会投资者对高校的支持,只有民办高校获得足够的资金才能用于提高教育质量,满足民办教育发展的需要,而社会投资者不可能将资金用于没有收益的场所,为此“合理回报”就成为民办教育与社会投资者关系的平衡点,投资者通过注资为民办高校提供资金支持,而民办高校则通过高等教育为投资者提供一定经济利益,实现双方的共赢。随着我国民办教育的不断发展,人们对“合理回报”的认识也越来越全面,通过问卷调查,可以清楚的获悉人们对“合理回报”的理解(见图1)。■图1我国民办高校对“合理回报”的理解调查问卷统计结果3.5基建会计核算要遵循会计主体一体化原则民办高校要想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提高成本核算,就必须要将基建会计核算与基础业务核算分离开,通过基建会计核算与基础会计核算的分离可以解决财务报告不能全面反映民办高校财务资源的问题,具体而言就是民办高校要将所有的借款都列入一般业务核算体系中,并设置“在建工程”科目,严格区分在建工程与工程竣工后的资产管理划分,以此保证民办高校的财务报告能够准确地反映出民办高校基建工程的财务状况。总之,基于我国民办高校的快速发展,要进一步加强会计核算工作,正视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工作中所存在的问题,并通过科学的会计核算制度,提高民办高校会计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促进民办高等教育的可持续发展。参考文献:[1]赵春雨.高校会计制度改革的探究[J].价值工程,2019(02).[2]魏彦博.高校学费收入账务核算探讨[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下旬刊),2019(09).[3]王大勇,魏锡政,吴永立.完善我国民办高校会计核算制度的对策[J].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9(02).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