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真诚地配合本公司或主动地开展降低成本活动,制定改进计划,实施改进行动,是否定期与本公司协商价格。(4)分享降价成果,即是否将降低成本的好处也让利给客户(本公司)。(5)付款,即是否积极配合响应本公司提出的付款条件要求与办法,开出的付款发票是否准确、及时并符合有关财税要求。有些单位还将供应商的财务管理水平与手段、财务状况以及对整体成本的认识也纳入考核指标中。 4、支持、配合与服务指标。考核供应商在支持、配合与服务方面的表现通常是定性、定期的考核,相关的指标有反应表现、沟通手段、合作态度、共同改进、参与开发和售后服务等。(1)反应表现,即对订单、交货和质量投诉等反应是否及时、迅速,答复是否完整,对退货和挑选等是否及时处理。(2)沟通手段,即是否有合适的人员与本公司沟通,沟通手段是否符合本公司的要求(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以及文件书写所用软件与本公司的匹配程度等)。(3)合作态度,即是否将本公司看做重要客户,供应商高层领导或关键人物是否重视本公司的要求,供应商内部(如市场、生产、计划、工程和质量等部门)是否能整体理解并满足本公司的要求。(4)共同改进,即是否积极参与或主动参与本公司相关的质量、供应和成本等改进项目或活动,或推行新的管理方法等,是否积极组织参与本公司召开的供应商改进会议,是否配合本公司开展的质量体系审核等。(5)售后服务,即是否主动征询客户(本公司)的意见、主动访问本公司、主动解决或预防问题。(6)参与开发,即是否参与本公司的各种相关开发项目,以及如何参与本公司的产品或业务开发过程。(7)其他支持,即是否积极接纳本公司提出的有关参观和访问事宜,是否积极提供本公司要求的新产品报价与送样,是否妥善保存与本公司相关的文件等不予泄露,是否保证不与影响到本公司切身利益的相关公司或单位进行合作等。根据考核的重点和目标,给予不同指标以权重,通过加权平均可以对供应商进行综合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