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能力。所有的一切,无非是要满足我们的存在感。佛教中有我执的概念,意为人都执著于自我的存在,所作的事情,无论善事恶事,皆是为自我的满足。除非发菩提心,愿为大众做事。想起了凡四训中重要的一个故事:打人这个行为是好还是坏?帮助人这件事情是好还是坏?答案是不一定的。如果我们是为了制止暴徒而动手打人阻止,是善的行为。帮助小偷藏匿东西,就是恶的行为。遗憾的是,我们常常拘泥于表面现象,只看到行为当下产生的利益。因而产生了各种情绪,看到打人,第一念头是不好的,看到帮人,第一念头就是好的。这就是我们常年形成的一种惯性思维导致的结果。心理学上认为这种偷懒式的思维是有存在的必要的,因为可以帮助我们节省很多左思右想。只是,对于事情的判断以及情绪的控制方面,我们应该常做如下思维:从长远出发来看待一些事情,不要过早的做决定或者做反应。而对于情绪,当别人诋毁我们的时候,我只想引用索达吉堪布的一段话:如果你是狮子,别人骂你是狗,你不会真的变成狗,故不用为此而生嗔;如果你是狗,别人赞叹你是狮子,你也不会真的变成狮子,故不必为此而生喜。所以,别人的赞叹,不会让你变好;别人的指责,也不会让你变坏,这些没什么可执著的。作为我自己的体会来讲,我曾经是个脾气特别急的人,特别在意别人对自己的看法,当别人讽刺或者说我的不是的时候,我几乎是暴怒。从佛教来讲,一是动了嗔恨心,烧了不少功德;二是发怒的样子难看不说,煞那间智商减为零,说出的话几乎毫无逻辑可言。但是,这些发怒有必要么?别人的话不会改变什么,正如堪布所言,而你发怒却正是先把对方的言语当真才会发怒,有时候做如是思维,就不会很容易发怒了。我们的存在感,是需要我们有内而外的去证实,去获得。只有发自内心的存在感,才不会过多的受外界影响。而当我们不再为外境所动时,发菩提心,多为别人着想,渐渐的使自己的生命有更多的意义,不会再为外境所苦恼。这一点我还没有做到,今后要多加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