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浅析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派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和焦点往往是由概念、范畴的歧义引起的。所以澄清这些概念的含义和用法,能够更好地解决争论。语义分析方法也存在很多局限: 第一,纯粹的语义分析方法只是一种纯形式、纯语言的分析技术,而实际上语言也是思想和文化传统,是文化的组成部分、标志和象征。只有将其置于思想和文化传统中,进行多方面全方位的分析,才能精准把握其含义。第二,语义分析一般说来只能发现问题,找出这些问题之所在,只能使问题的某一方面消失,而不能解决全部问题。何况在法学中,并非所有的问题都因误解语言而产生。所以在肯定语义分析方法的同时,也要注意语义分析方法的一些不足之处。参考文献: [1]左军.试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方法论特色及其借鉴意义[J].理论观察,XX,(02). [2]赵海燕.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演进及对我国法学的启示[J].甘肃政法成人教育学院学报,XX,(02). [3]左军.试论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方法论特色及其借鉴意义[J].理论观察,XX,(02):100-102. [4]陈锐.论法律实证主义[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XX,(01). [5]郭义贵,徐瑾.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经典之作——哈特《法律的概念》之评析[J].福建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XX,(01). [6]邓春梅.论古典自然法学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J].求索,XX,(09):114-116. [7]贺林波.解构与批判: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社会事实[J].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XX,(04). [8]张文显.二十世纪西方法哲学思潮研究.法律出版社,XX,1. [9](美)博登海默.邓正来译.法理学法律哲学与法律方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XX,1. [10]郭义贵,徐瑾.新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经典之作-哈特《法律的概念》之评析.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XX,01. [11]陈锐.凯尔森的“纯粹法”理论研究.西南政法大学学报,XX,03.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