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不强,重业务、轻廉政,致使党风廉政建设的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这些单位、这些地方的党风廉政建设仅停留在纸上、停留在口头,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其他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同表彰,没有建立适合本地、本单位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机制和监督机制,为了考核而考核,没有真正从工作机制、从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去预防和治理腐败。(二)责任意识不强。有的地方、有的部门具体从事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人员由于身兼数职,工作任务重,工作力不从心,主动思考、主动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成分少,应付了事的成分多;或者因为缺乏工作责任心,不结合本地、本部门的实际去主动思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相关要求,不去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或者因为素质低,自身又不注重学习,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相关规定及具体要求不甚了解,又如何去开展工作呢。(三)参与意识不强。有的参评人员认识上存在着偏差,认为考核结果与自己没有多大关系,走走过场,应付了事。由于参评人员主要包括被评单位在职干部职工、退休干部职工代表、服务对象代表和群众代表。他们要么在被考核单位拿工资,要么接受被考核单位的服务(管理)。所以,在民主测评和个别访谈时,参评人员多半充当好好先生,报喜不报忧,你好、我好,大家好。况且测评出问题对自己没有什么好处,也影响到被考核单位的形象。有的即使想表达真实想法,但由于诚信缺失,担心保密等问题,不愿意反应真实情况。有的甚至还帮着被考核单位打掩护,为自己将来的工作留点余地、留点空间,打点基础。三、改进目标考核的对策措施(一)强化三种意识,增强责任心。(二)完善考核标准,增强可操作性。(三)灵活考核方式,增强实效性。考核时既要重视资料,但又要避免唯资料而资料,出现由专人准备十几卷、二十卷资料都不能满足考核要求的现象。通过灵活多样的考核,尽量缩小现场考核结果与实际工作情况的差距,提高考核结果的可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