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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仓市关于贯彻落实《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意见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2 |  大小:18KB

文档介绍
,及早抓好公寓式住宅小区的规划选址和具体设计工作。公寓式住宅小区选址和设计方案经市国土资源局和规划建设局审核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加快实施。公寓式住宅小区的选址要符合总体规划,并做到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建成交通便捷、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的住宅小区。 2.公寓式住宅小区的土地以最低保护价协议批租方式取得,扣除上交国家和省市有关规费后,余额全额返回给各镇(区),小区内允许预留10%的土地用于商业用房开发,其增值所得全部用于小区建设及相关物业管理支出。 3.公寓式小区由各镇(区)委托有资质的开发公司建设,实行定价回购;也可以定销房方式实行市场招标建设。 4.涉及公寓式安置房的所有建设规费以及安置户一次性办理房产证、土地证的契税和证照费中地方性收费给予减免,安置户取得房屋产权后可进入市场调剂交易。四、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必须从实践“三个代表”、实现“两个率先”战略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措施,认真实施。 1.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引导农民转变传统观念,使农民充分认识实行新的宅基地管理办法是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缩小城乡差别,改变农民传统生活方式,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根本途径,是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体现,全社会都要积极配合、支持这一政策的贯彻执行。 2.切实加强组织协调。各镇(区)领导要正确处理眼前与长远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宣传教育和说服解释工作,凝心聚力,克服困难,确保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市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积极支持这项工作的开展。 3.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区)都要建立拆迁安置领导小组,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强有力的工作班子,具体负责《苏州市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贯彻实施,实行拆迁、安置、补偿一条龙、全过程服务。同时,要妥善处理好在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群访和越访事件,确保宅基地管理规范有序进行。本意见自2003年6月15日起执行。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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