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其自我约束的实质,就是要遵循自律性规律进行管理。建立以下四个层次的约束机制对服务提供保障。1、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约束健全的法制为物业管理顺利进行提供根本保证,政府部门制定出台的有关物业管理法规是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权利义务的基本依据。东莞虎门港服务大楼管理处将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保管理服务工作在法规规范范围捏健康、有序开展。同时定期举行行业法规知识宣传学习工作和行业先进管理经验教训的学习借鉴工作。2、签订详细完善的《物业管理合同》若我公司能中标接管东莞虎门港服务大楼物业,我们将遵循市场化、法制化规则,明确物业公司与业主双方享有的权利以及应承担的义务,确保东莞虎门港服务大楼项目整个管理活动的顺利进行。3、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约束在公司统一管理前提下,对大楼管理处实施监督管,推行公司管理制度的约束力,规范管理处的管理活动范围及行为标准,给予管理处人力、物力及政策上的支持,监督管理处在协定范围内管理,不断增强管理处的自律意识。4、管理处内部的自我约束⑴根据物业项目情况制定明确、严格、完善的各类管理规章制度、服务质量标准及考核制度,对管理处的管理运作和员工的具体行为进行监控。管理处严格自律,在法律法规及相关合同约定范围内为业主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不滥用权力、不推卸责任。⑵公布管理目标,接受用户及大楼物业主管部门、物业管理委员会和公司监督。⑶制订整合型管理体系实施计划,定期向公司汇报执行情况。⑷制订、公布服务承诺,并要求全体员工坚决做到,接受监督。⑸按“闭环+激励”控制系统,管理处“字上而下”和“自下而上”形成互相约束体系,公司质量管理部定期检查,确保管理体系正常运作。⑹建立员工信息档案,将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公之于众,便于员工个人自我约束机制的形成,促使每个员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对行为的后果承担责任,从而增强工作的规范化及标准化,确保管理处自我约束机制的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