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评选和上级表彰的推荐工作;(7)负责文件的运转和管理工作;(8)负责校务会和校长办公会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9)负责学校的、信息、学校网站建设、外事、接待、档案、保密、新闻宣传等工作;(10)负责教师的学历培训、业务进修等继续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校师资建设工作;(11)负责学校师德行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12)负责学校的报刊杂志征订工作;(13)协同区教育局监察室做好全校的纪律检查和监察工作;(14)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办公室、人事科、监察室和党支部、校长室交办的其他事项。教务处(增挂“督导处”)的职责:(1)负责落实国家和省、市、区的办学标准和教学计划;(2)负责学校课务的分工、课表的安排、作息时间的安排;(3)负责对全校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4)负责学校的招生工作、学籍管理和毕业证书的打印、盖章、发放等工作;(5)负责学校的语言文字工作,负责普通话的推广和教师的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6)负责校教师运动会的组织实施,负责组队参加区级以上教师体育竞赛工作;(7)负责家长学校工作,负责指导妇女儿童教育、家庭教育等工作的开展与巩固提高工作;(8)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9)承办政府教育督导室、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基教科、体卫艺科、招生办和校长室交办的其他事项。教研处的职责:(1)负责指导全校教师的教研工作,负责县级及以上课题的申报、实施、结题等相关工作;(2)负责组织协调全校的教师业务学习、集体备课等教学研究活动;(3)负责全校考试的试卷命制、考场安排、阅卷、试卷分析等考务工作;(4)负责全校教师教学基本功的培训与考核;(5)负责校级教学竞赛的组织实施,负责区级及以上教学竞赛的推荐上报、组织参赛、参与观摩等工作;(6)负责本部门的档案管理工作;(7)承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教研室、设在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教育学会和校长室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