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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湖北机构改革方案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6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领导干部职数控制数,各市州工商局今后应严格按控制数配备非领导职数干部。没有职数的,不得提拔非领导职务干部;超职数配备的,逐步消化调整到规定限额内。Р    五、有关工作要求Р    (一)抓紧组织实施Р市县两级工商局的“三定”工作按分级负责、分层实施的原则进行。各市州工商局的“三定”实施工作方案须报省工商局备案审批后实施,各县市工商局的“三定”实施工作方案须报市州工商局备案审批后实施。市州县工商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定岗工作应在2011年3月底前完成,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和内设机构、直属机构的主要负责人可以逐步调整到位。各市州县工商系统“三定”实施工作结束后,市州工商局须向省工商局报送本级和所辖各县市工商局机构改革总结和人员定岗汇总情况。Р(二)加强组织领导Р全省市州县工商系统机构改革和人员定岗工作在省工商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市州县工商局组织实施。各级工商部门要高度重视,成立机构改革工作专班,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积极稳妥实施,平稳有序推进。Р(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Р要密切关注改革过程中各种思想动态,切实加强政治思想工作,激发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改革积极性。要妥善处理好改革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保持各类人员思想稳定。各级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要分片包干,密切与干部职工交心谈心,及时了解干部的思想动态。广大干部职工要增强大局观念,服从工作需要和组织安排。Р(四)严肃各项工作纪律。要严肃政治纪律,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坚决反对在机构改革中搞小团体主义、自由主义;要严肃人事纪律,个人服从组织,小局服从大局,干部调整一经党委(组)研究决定宣布后三天内必须到位。对拒不执行组织决定的,是领导干部的免去职务,一般干部作待岗处理;要严肃财经纪律,严禁趁改革之机,私分、转移财物,严防集体财物流失,严防丢失文档资料。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纪政纪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Р收藏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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