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负责人任组长,对抽检管理处巡查。并负责统计分析及编制检查报告,组员由组长根据需要在公司范围内抽调人员组成。 3.2各级检查组的权限: 3.2.1检查组有权按检查计划对相关范围进行检查; 3.2.2检查组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被检单位(日检为岗位)填写《纠正预防措施报告》,并跟踪验证; 3.2.3检查组有责任向本项目内各部门阐明不合格项的原因,并提出整改建议; 3.2.4上一级检查组织有权对下一级检查组织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3.2.5检查组成员应秉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开展检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3.2.6检查组长按计划安排检查组成员的检查工作,负责组员检查过程的考勤及相关纪律,同时有权向检查组成员的直接上级提出考核建议。 3.3检查标准详见《物业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3.4不合格评定 3.4.1为了将不合格进行准确的责任归属,检查实施人须对发现问题进行评定。 3.4.2班组长对日常检查结果进行评定;周检、月检实行组员集中讨论分析,然后进行逐项评定。 3.4.3评定时被检查人员(日检)或部门负责人(周检和月检)须在现场。 3.5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按要求进行纠正。 3.6检查分析报告 3.6.1每月5日前,对责任范围内巡查。项目管理处周检负责人将上月的周检结果进行统计分析,编制成报告并由项目管理处主任审批后,向各班组传达。同时送项目管理处检查组备案,作为当月月检报告参考内容,月检报告和周检汇总报告合并编制。 3.6.2项目管理处检查组组长编制季检情况报告送交品质管理部,由品质管理部将各管理处月检报告汇总编制交由副总经理审阅、总经理审批后,发放给各部门、项目物业管理中心。 3.6.3检查分析报告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检查时间、方法、过程; b)检查结果汇总; c)问题归类; d)重要问题单项分析; e)总体问题分析(可采用排列图、控制图、因果分析图等进行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