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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品质管理质量监督检查小组职责及管理目标

上传者:qnrdwb |  格式:doc  |  页数:10 |  大小:21KB

文档介绍
三等奖(通报表扬+100 元奖金) 对有以下事迹之一的员工,给予三等奖励: (1 )对客服务时,因良好的精神面貌、服务态度和工作热情受到客户口头表扬,并经公司评审确定为事迹优秀者。(2 )在完成本职工作之余,主动帮助客户排忧解难,有具体事迹并受到客户口头表扬者。(3 )在对客服务中受到委屈或受到客户不礼貌对待,仍能够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者。(4 )在对客服务工作中认真细致,使客户财物免遭损失者。(5 )遇到一般性意外时能采取正确措施及时处理,避免公司财产和声誉受到损失。(6) 在认真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 积极协助公司其它部门完成工作, 取得良好成绩并有具体事迹者。(7 )外派工程监管或小区治安、消防工作方面认真负责,制止各类严重违规行为,并有具体事迹者。(8 )在各种恶劣自然环境下坚持工作,并有良好工作业绩者。(9 )有拾金不昧行为,拾到财物价值在 500 元(含 500 元)以上, 2000 元(含 2000 元)以下者。( 10) 提出各类有价值建议被公司采纳或一年内三次提出各种合理化建议者。 5 .特殊贡献奖(视情况给予奖励) 有以下事迹之一,给予特殊贡献奖励: (1 )获市级个人或集体各种称号。(2 )获省级个人或集体各种称号。(3 )为小区节能降耗或设备技改较大贡献者。(4 )在省市以及国家各级媒介上为公司赢得荣誉者。(三)奖励办法 1. 员工当年获两次三等奖励的,视为一次二等奖励;当年获两次二等奖励的, 视为一次一等奖励; 当年获两次一等奖励的, 视为一次特等奖励。 2. 多项奖励同时并存时,按最高奖励一次性奖励,不作重复奖励。 3. 当年考核成绩优秀者,公司将在升职、升工资、外出培训、外出参观、外派项目等方面优先考虑。(四)奖励程序各部门奖励员工,须填写奖励申请单,并提出符合奖励的具体条款。行政人事部复核后, 送总经理批准生效, 由行政秘书通知相关部门和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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