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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农民组织化水平的实践路径探讨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22KB

文档介绍
用是有限的,分散的代表不同社员利益的合作社无法把全体农民的利益整合起来,代表全体农民与政府对话,影响国家的农业政策。因而,我们应当考虑在适当的时机成立全国性的农民协会,并建立农民协会的基层组织。与合作社相比,农民协会是农民的综合性组织,而非专业组织,农民协会的主要职能除了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外,还要建设农村。在法国,农联盟的各级组织都帮助农民组建各种农业银行、农业保险公司、农民合作组织等,向农民提供各种服务,以满足农民在生产、生活上的需要。同时,农民协会还与其他农业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政府机构的相关部门进行接触,共同探讨、协商与当地农业发展、农村生活相关的问题,并寻找与当地农民利益直接相关的问题的解决方案。通过合作,农民协会力图在会见政府官员时以“一个声音”说话。所有这些工作都是围绕服务农民、增加农民收入、建设农村社区、保护农民权益开展的。农民协会与合作社无论在宗旨和任务、会员资格和组织方式等方面都存在明显的不同,这些不同也就决定这两类组织都是一些发达国家社会发展所需要的,也是我们所需要的。Р 当然,农民协会的成立是需要一定过程的。当前,中国农村正处于从传统农村向现代农村的转型时期,农民的团体意识和法治意识还不够成熟,领导干部引导和管理农民组织的能力还很欠缺,各种矛盾非常突出,尤其是农村的土地问题不断引发农民群体性抗争事件,建立全国性的农民协会组织不能过急,否则会引起农村社会的不稳定,进而冲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主题。所以,我们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的综合素质,让农民逐步培养起组织意识、合作精神和宽容思想,学会依法理性表达自身的要求,懂得行使组织赋予的权利和履行组织规定的义务;通过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合作社和维权组织打交道,转变农村基层干部对农民组织的看法,学会依法管理农民组织,然后,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适时成立农民协会。Р (本文作者:山东工商学院教授)Р 责任编辑史小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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