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电子商务B2C模式下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Р一、虚假广告及网络欺诈问题Р1、网络虚假广告问题Р网络虚假广告,是指经营者为达到引诱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目的而发布的关于其商品或服务的不真实的信息内容,如夸大产品性能和功效、虚假价格、虚假服务承诺等,以骗取消费者对其商品或服务的信任,从而成为购买其商品或服务的潜在客户。10消费行为的做出是建立在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相关信息了解的基础上的。在传统的消费活动中,消费者可以直接面对经营者,充分了解经营者及其商品或服务,通过观察、比较来做出购买与否的决定。而在电子商务中,一切都虚拟化了,消费者在接触不到经营者和商品的情况下,只能通过供应商的宣传来了解商品或服务的信息,这就为经营者发布夸大其词或虚假的广告提供了可能。消费者也很难判别广告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其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就难以得到保障。Р案例一,即是一则典型的虚假广告纠纷案。本案中,杨某由于经营者的虚假宣传行为而购买了假冒伪劣产品,不仅损害了杨某的经济利益,严重的还可能损害其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这种行为是目前在网络世界中最为常见的侵权行为之一,虚假广告的泛滥使人们对电子商务产生了信任危机。。Р由于网络广告中主体界限的模糊,降低了网络广告信息发布者的资质条件。这和传统媒体广告中严格的设立、许可审查、批准、全面的信息发布规则与制约有着很大的不同,也就极大地拓宽了广告信息发布者的范围,直接导致了目前存在较多的发布虚假广告的问题。同时,由于网络广告数量庞大,以及缺乏法律上的调控,使得要求广告监管部门按照立法对广告进行逐一审查已不现实。另外, 通过广告链接的网页的内容更新速度很快,并且不受网络服务商的直接控制,因而网络服务商无法保证链接的网页内容是否真实合法。由此可见,整个网络广告Р10郭卫华、金朝武、王静;《网络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对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第384页。Р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