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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集团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x  |  页数:27 |  大小:55KB

文档介绍
时应做退货处理。Р对于需要安装、施工的设备或物资,在竣工运转正常后,业务部门应组织总体验收,并填报《物资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单》。Р采购活动付款要与合同履约进度情况相协调,以“保证供应,保证质量,最大限度降低资金风险”为原则。财务部办理物资设备采购付款手续时,必须以会签的《物资采购验收单》、《设备采购验收单》、《物资设备采购施工竣工验收单》作为付款的依据。Р第二十条物资设备采购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规范。各项内容要真实、准确、完整。“立项审批表”、“招投标文件”、“投标报价书”、“报价单”、“合同审批表”、“合同书”、“验收单”和“会议纪录”等均为采购活动必须形成的重要文件材料,应由业务部门专人负责及时归档备案。Р第五章纪律和监督Р第二十一条纪律要求Р1、采购活动必须遵守“集体研究,民主决策”的工作制度;禁止暗箱操作,严禁个人说了算;Р2、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接触供应商。不得向供应商泄露有失公正或影响公平竞争的商务信息;Р3、参与采购活动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供应商任何形式的回扣、馈赠及有失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Р4、供应商的一切让利性承诺均应反映在订立的合同之中。Р第二十二条采购小组工作接受学校相关业务管理机构监督检查。财务人员对合同履行情况有责任进行监督,发现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及时报告主管领导,拒付货款。Р第二十三条总公司质管部对3万元以上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实施过程监督;对采购额在 3-10万元的物资设备采购活动参与对供应商的考察选定。对采购额在10万元以上的物资设备采购时申请学校监察部门参加监督,方式由学校监察部门根据情况需要确定。Р第二十四条监察部门对大宗物资设备采购实行监察报告制度。在招标采购活动终结,监察人员应在《招标采购活动备案表》的监察报告栏形成“监察报告”。监察报告应能准确反映本项采购活动的实际情况,并对采购活动情况做出监察评议,提出监察建议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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