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人民警察法》的规定,最大限度地落实警务保障。要支持公安机关正确执法,为公安执法创造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不指派民警参与职责以外的活动,防止侵害民警权益的案件发生。全国各级人大要加强对《人民警察法》的执行情况特别是警务保障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确保警务保障到位。纪检、监察机关对指派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指派民警参与非警务活动的要严肃查处。Р(五)创新保障机制,为公安执法管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基础。应借鉴发达国家的成功经验,国家设立专门税种,将公安经费列入国家预算,国家财政保证公用经费,人头经费,装备费等基本费用,地方财政按比例给予补充,切实保Р证公安机关“吃皇粮”,公安机关的收费和罚没收入一律上缴国库,杜绝任何形式的经费返还,从根本上消除利益驱动的产生,维护公安机关的执法形象。Р(六)要认真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解除民警的后顾之忧。一是要落实休息、休假制度。科学安排民警的休息和休假。节假日值班的,要按《劳动法》的规定尽力补发工资。二是要为民警投保,定期为民警体检。三是要注意民警的心理健康,及时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为民警减压。四是要关心民警家庭。想办法解决民警子女上学、就业问题,安排好住房,对生活困难的民警,组织上要给予照顾。Р(七)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调动民警的工作积极性。在当前任务重、警力少的情况下,民警为完成任务经常超负荷工作,承受着巨大的心理压力。同时,侵害民警权益案件的不断发生,严重挫伤工作积极性。各级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思想政治工作,讲究方式方法,注重实效,切实解决民警的困难,实实在在地关心和爱护民警。对于短时期内有关待遇落实不了的,要向民警解释清楚,教育民警识大体、讲大局,多为国家分忧,树立爱岗敬业、国家和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意识。Р二、建立竞争激励机制Р(一)要建立区别于国家公务员模式而具有公安特色的人民警察职务系列,进行制度创新。可将民警的职级待遇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