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汇报,待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商定同意后,方可召开;同意召开的会议,应由办公室发会议通知并组织会议签到;原则上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不开,能合并的会议合并召开,严格控制会议规模和次数。Р2、公务接待本着热情周到、规范节简的原则,实行对等对口管理。所有接待一律不用烟、酒(除外事、招商引资)。Р3、所有接待由各部、室、宫向分管负责人汇报并得到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经办人到办公室据实填写《接待通知单》,经分管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主要负责人签批,按指定的接待地点和标准用餐,费用报销时凭单位公务介绍信、《接待通知单》、接待地点的菜单、正式税务发票“四单合一”,会议接待需附会议通知和会议签到复印件,按财务支出审批程序报批入帐。Р4、公务接待标准:Р(1)上级领导、友邻县(区)领导及镇(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来单位工作需要就餐,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标准视情酌定。Р(2)上级或友邻县(区)科室负责人,基层工会干部和业务人员来单位工作需就餐,接待标准为每人每餐80元以内;Р(3)严格控制陪餐人数,陪餐人数不超过接待对象人数三分之一。Р三、本制度自2017年4月1日起执行。Р Р机关学习制度Р Р为加强学习型机关建设,努力提高机关干部政治理论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以便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需要,现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如下制度:Р一、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的系列讲话精神为主线,进一步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会工作,认真学习理论、政策、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巩固和提升理论业务水平。Р二、县总机关每月10日下午(节假日顺延)为机关学习日,学习由办公室召集,学习日实行签到制,学习期间不得处理其他工作,因故不能参加的,应事先书面请假,经主要负责人批准后交由办公室记录备查,方可不参会,否则视为旷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