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药物使用异常反应的。Р6.1.4界于多学科之间、又一时难以确诊的重症患者,在执行首诊负责制后,存在一定风险的。Р6.1.5对于自知或他人的提示下,有违反规章或操作规程可,能发生医疗风险的。Р6.1.6对诊疗效果不满意,可能引起医疗争议的院内感染以及对操作较复杂,有可能发生严重并发症或并发症发生率较重以及治疗效果难以准确判断的。Р6.1.7对相关检查不健全,各项指征与相关检查不一致、Р报告单不准确、可能带来不良后果的。Р6.1.8对新技术、新开展的诊疗项目以及临床实验性治疗,在做好技术保障的前提下,仍可能存在医疗风险的。Р6.1.9对一次性用品、血液、血液制品、药品材料、仪器设备使用前和使用中发现存在隐患的。Р6.1.10因玩忽职守、无故拖延急诊、会诊及抢救或因操作失当(粗暴),不负责任,擅自做主,可能选成风险的。Р6.1.11对患方认为服务态度不好、使用刺激性语言或不恰当解释病情等引发激烈争议的。Р6.2医疗保健风险预警程序Р对于可能发生的一般医疗风险,由科内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人员、科主任预先收集信息,对可能发生的较高医疗风险,科内医疗保健风险管理人员、科主任通过书面或电话报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科室)备案,必要时报分管院长。对因医疗保健风险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相关科室及时报门诊部(门诊科室)或医务科(病房科室)。Р6.3医疗保健风险预警通告Р对于可能发生的风险,科内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必须给予足够重视,适时做出适当的评估。必要时,由医务科组织医疗保健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分析,确定可能发生风险的程度,并适时发出预警信号。Р6.4医疗保健风险预警处理Р对可能发生的风险,依照分析原因,确定控制、预防的措施,予以控制。对于可能涉及医疗争议的,向患方履行好Р告知义务,办理书面告知及知情同意手续。Р对可能发生难以控制的医疗风险,由医务科组织相关科室积极做出妥善处理,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