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高于规定。在某公立医院审计中发现,一次性卫生材料综合加价率高达106%。如一次性备皮包,每个进价元,医院收费价格为元,加价率%;一次性注射器(50ml),每支进价元,医院收费价格为元,加价率108%。这些一次性卫生材料的单位价值虽小,但是每年的用量数以百万计,多收费金额十分可观,仅此一项收入就高达50多万元。Р 二是分解项目重复收费。根据《省医疗服务价格手册》的规定,有些医疗服务项目中“除外内容”中未列入的一次性卫生材料不应另行收费,但实际上医院仍会向患者收取一次性卫生材料费。如按规定静脉输液是“指从核对、化药、穿刺、滴注、中途接瓶(袋)至拔针(留置针分离)结束的服务全过程,含输液器、注射器等化药材料以及观察、操作等劳务”。但审计发现某医院对患者收取静脉输液费用后,又向患者收取输液器、注射器等费用,而这些一次性医用材料已包括在静脉输液费用之中,仅此一项额外多收注射器元、多收输液器材料费25804元。Р 三是多计使用数量收费。审计发现某医院住院部一次性卫生材料收费数量远远大于出库数量。如某医院结算单上记录的各种规格一次性注射器使用数量为608500支,而检查该注射器材料出库记录,实际领用数量为589500支,结算数大于领用数19000支,按该院注射器最低结算价格计算,此项多收费用金额达15200元。Р 从医疗单位在一次性卫生材料上的种种违规收费行为看,其方法较为隐蔽,往往不易被人们所察觉,即便有些患者对一次性卫生材料的收费有所怀疑,但由于缺乏对相关政策规定的了解和缺少诊疗过程的知情权,也就不得不承受医院附加的医疗负担。因此,有关监督检查部门应当引起足够的重视,加强一次性卫生材料使用、计量、收费情况的监督,切实维护患者的利益。公立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也应增强法纪意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医疗收费项目的透明度,杜绝乱收费行为,为有效解决老百姓“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作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