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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

上传者:菩提 |  格式:docx  |  页数:58 |  大小:71KB

文档介绍
证金交纳凭证;Р ⑤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Р 上述文件中,申请书必须用中文书写,其他文件可以使用其他语言,但必须附中文译本,所有文件的解释以中文译本为准。Р (5)联合申请的,应提交下列文件:Р ①联合申请各方共同签署的申请书;Р ②联合申请各方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Р ③联合竞买、竞投协议,协议要规定联合各方的权利、义务,包括联合各方的出资比例,并明确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时的受让人;Р ④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的,应提交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文件;Р ⑤保证金交纳凭证;Р ⑥招标拍卖挂牌文件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文件。Р (6)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Р 10.3 受理申请及资格审查Р 出让人应当对出让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无效申请:Р (1)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Р (2)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Р (3)申请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Р (4)委托他人代理但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Р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Р 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确认申请人的投标或竞买资格,并通知其参加招标拍卖挂牌活动。采用招标或拍卖方式的,取得投标或竞买资格者不得少于 3 个。Р 10.4 出让人应当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保密。Р 10.5 申请人对招标拍卖挂牌文件有疑问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方式向出让人咨询,出让人应当为申请人咨询以及查询出让地块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根据需要,出让人可以组织申请人对拟出让地块进行现场踏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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