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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规范

上传者:蓝天 |  格式:ppt  |  页数:1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之间可以分割,最终使用者为不同单位、个人的,应当按照综合用地所包含的具体土地用途分别确定出让年期。2、招、拍、挂、出让方案报批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方案应按规定报市、pany name8四、地价评估,确定出让底价1、地价评估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拟出让地块的条件和土地市场情况,依据《城镇土地估价规程》,组织对拟出让地块的正常土地市场价格进行评估。2、确定底价有底价出让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土地估价结果、产业政策和土地市场情况等,集体决策,综合确定出让底价和投标、竞买保证金。招标出让的,应当同时确定标底;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应当同时确定起叫价、起始价等。标底、底价确定后,在出让活动结束之前应当保密,pany name9五、发布出让公告(一)发布公告国有土地使用权招、拍、挂、出让公告应当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发布。出让公告应当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和当地土地有形市场发布,也可同时通过报刊、电视台等媒体公开发布。出让公告应当至少在招、拍、挂、活动开始前20日发布,以首次发布的时间为起始日。(二)公告内容主要讲一下挂牌出让公告的内容:(1)出让人的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授权或指定下属事业单位以及委托代理机构进行挂牌的,还应注明其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等;(2)挂牌地块的位置、面积、用途、开发程度、规划指标要求、pany name10五、发布出让公告(3)竞买人的资格要求及申请取得竞买资格的方法;(4)获取挂牌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5)挂牌地点和起止时间;(6)支付竞买保证金的数额、方式和期限;(7)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三)公告调整公告期间,出让公告内容发生变化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按原公告发布渠道及时发布补充公告。涉及土地使用条件变更等影响土地价格的重大变动,补充公告发布时间距招标拍卖挂牌活动开始时间少于20日的,招标拍卖挂牌活动相应顺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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