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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实施细则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  |  页数:18 |  大小:50KB

文档介绍
交确认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Р 第三十一条拍卖公告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Р (一)土地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准文号;人民法院、执行机关的协助执行通知书;Р (二)拍卖地块的位置、现状、面积、使用年限、用途、规划设计要求和修建性详细规划;Р (三)竞买人的范围及资格;Р (四)拍卖的时间和地点;Р (五)竞买人索取竞买申请书的时间、地点及工本费;Р (六)参加竞买的申请方法和提交申请的截止时间;Р (七)查询竞买资格的时间和地点;Р (八)支付成交价的方式;Р (九)履约保证金;Р (十)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公告的其他事项。Р 第三十二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若更改拍卖公告内容的,应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十五个工作日内通过新闻媒介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竞买人。竞买人可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前做出变更修改或撤消竞买申请。Р 第三十三条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为竞买人实地踏勘拍卖地块提供便利,并负责解答有关疑问。Р 竞买人对土地使用条件及拍卖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申请竞买时提出;竞买人参加拍卖应价的,视为无异议。Р 第三十四条竞买人应当在竞买申请截止日期前提出竞买申请,并提交不低于公告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和下列文件:Р (一)竞买申请书;Р (二)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影印件及其相应的复印件。同时,竞买人是事业或国有控股的单位,应有上级部门同意竞买的证明书;个人竞买的,提供身份证影印件及复印件;Р (三)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Р 第三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文件,为无效申请;Р (一)在竞买申请截止日后收到的;Р (二)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Р (三)字迹不清,无法辩认的;Р (四)申请人不具备竞买资格的;Р (五)委托他人代理竞买,委托文件不齐全或不符合规定的。Р 第三十六条拍卖按以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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