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不动产单元为对象,遵循“权属清楚、界址清晰、面积准确”的原则,合理确定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内容。Р按照“准备工作、权属调查、不动产测量、成果审查入库、整理归档”等程序完成权籍调查。对于存在不动产权属争议的,应依法解决后,再完成权籍调查。Р二、规范提交权籍调查成果,认真审核权籍调查成果Р调查机构应提交规范统一的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以不动产单元为单位,按照《技术方案》要求的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不动产测量报告和不动产权籍图等成果样式提交纸质成果和相应的电子数据,确保不动产单元代码的唯一与完整。Р认真审核确认不动产权籍调查成果,确认调查机构的资质、质量管理措施的落实、调查内容的完备性等。在前期行业管理中已经产生或部分产生并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审核确认且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的成果,应当继续沿用,不再重新组织权籍调查。Р三、确保调查成果质量,实行岗位责任追究制Р为强化工作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保证权籍调查成果的真实、准确性,实行“谁调查、谁审核、谁批准、谁负责”的岗位责任追究制,由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综合科对权籍调查成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抽查通报,对因权籍调查成果造成不动产登记受到影响的,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理。РX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质检制度Р为切实提高不动产登记规范化水平,有效降低登记风险,促进不动产登记健康有序运转,保证办件质量,特制定本制度。Р一、抽查范围Р(一)各类不动产登记Р包括:首次登记、转移登记、变更登记、查封登记、预告登记、更正登记、注销登记、异议登记、换证与遗失补发登记等。Р(二)相关业务Р包括:权籍调查、缮证发证、权属要件的整理、归档、查阅等各项工作。Р二、检查内容Р(一)各类不动产登记Р1、登记要件是否齐全,符合规定。Р2、业务申请表、受理单、审批表、不动产登记簿项目输入是否齐全、无误、规范。Р3、业务审批程序是否符合要求。Р4、办件时限是否符合要求。Р(二)相关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