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十八)案件调查监察员询问当事人或证人,应当制作《调查询问笔录》,一份调查询问笔录只能对应1名被询问人,《调查询问笔录》应当载明下列内容:Р1、案由;Р2、询问机关名称;Р3、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执法证件号码;Р4、被询问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身份证件号码、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Р5、询问地点、起始的时间(起始时间应注明年、月、日、时和分);Р6、劳动保障监察员表明身份和亮明执法证件的记录;Р7、询问内容,包括违法事实的时间、地点、行为、行为人、情节、后果;Р8、被询问人对调查询问笔录的确认意见;Р9、被询问人逐页签名或盖章。Р记录人在记录《调查询问笔录》时,应忠实被询问人原意,不能随意加进自己的理解和看法,也不能随意增删和更改。《调查询问笔录》中被询问人回答的内容记录有修改的,应由被询问人逐处签名、捺指印或者盖章确认。询问结束,应将调查询问笔录交给被询问人核对,由被询问人在调查询问笔录终结处,载明对该调查询问笔录真实性的意见,签名并注明时间。被询问人拒绝在《调查询问笔录》上签字确认的,应由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在《调查询问笔录》中注明并签名。Р(十九)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行政执法人员应当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经行政处罚施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准予先行登记保存Р的,执法人员应当向当事人出具《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Р1、被保存证据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Р2、采取登记保存的理由和依据;Р3、先行登记保存的方式、期限和地点;Р4、告知登记保存期间、被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当事人不得转移或销毁证据的法律责任;Р5、加盖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公章并注明日期;Р6、先行登记保存证据清单:包括证据的名称、生产单位、规格和数量,监察员执法证件号码及签名,被保存证据当事人签名或盖章并注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