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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工作人员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实施方案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室,职工最多可同时填报两个岗位。按照个人申报的情况,站所长选择本站所工作人员,分管领导选择所分管岗位的工作人员。Р 3、如双向选择未达成,由组织统一安排工作岗位。不服从组织安排的作待岗处理,交县委组织部、县人事局纳入全县轮岗交流安排。待岗期间不得领取绩效工资。Р 4、公布定岗结果。根据镇党委的决定,公布定岗人员情况。Р 六、纪律要求Р 竞争上岗必须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要保证竞争上岗的公开、公平、公正,尊重考核考察结果和民意,不准事先内定意向人选;要认真执行竞争上岗实施方案,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有关工作人员要严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考察情况及讨论内容等情况;参加考评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准在考察工作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参加竞争的人员要正确对待竞争,不准在竞争过程中弄虚作假,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Р 干部群众对竞争上岗工作中的违纪行为,有权向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检举、申诉,受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核实处理。Р 七、其它事项Р 1、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任职期限均为三年。Р 2、任职期内,因工作需要或工作不称职的,由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提交镇党委研究调整或解除职务。Р 3、任职期内,如竞争上岗的干部需要辞职,需以书面形式陈述辞职原因提交镇党委研究决定。在未获得批准前,仍应坚守岗位,忠于职守。Р 4、本次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只作为绩效考核确定岗位的依据,所涉人员原有的人事关系保持不变。Р 5、未能通过竞争上岗和双向选择确定工作岗位的干部职工,由镇党委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工作岗位。如本人不服从安排的,作待岗处理。待岗期间,除每月扣发工作性津贴500元外,不再发放年度定包奖、工作目标奖和13个月工资,年终考核为不合格。Р 八、时间安排Р 1、竞争上岗报名时间:2009年2月10日至12日Р 2、竞争上岗演讲答辩时间:2009年2月16日Р 3、双向选择申报时间:2009年2月19日至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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