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Р(4) 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Р第五章授权的终止Р第十九条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Р(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没有发出授权展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Р(2)授权被撤销;Р(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Р(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Р(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Р第二十条授权被终止后,被授权人应向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综合部汇报被授权期间的工作和授权使用状况。Р第六章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Р第二十一条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公司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公司部门综合部经理有责任定期向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汇报该公司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Р第二十二条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法务部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公司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公司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提交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百诺鑫合股份有限公司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Р第二十三条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分支机构实施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Р第七章附则Р第二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相抵触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执行。Р第二十五条本制度中的“以上”均含本数,“以下”均不含本数。Р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修订时亦同。Р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Р 聊城市东昌府区百诺鑫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Р 二〇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