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流失;建立健全拍卖、租赁公开招标制度;建立健全回收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村、站、所定期审计制度,保证集体资产发售后,资金合理使用,保证乡村资产保值增殖。РРР 五是规范农村税费收缴工作,及早实行费改税和农税送交制。在“三提五统”等各项税费收缴中,要严格根据国家规定,严禁不合理收费,同步对于极部分只要权利,不履行义务,有归还能力而不还款的人,通过法律途径限期依法清欠,形成“热炉效应”,以弘扬农村正气。Р 第五,进一步完善乡镇财政体制,引入公共财政模式。乡镇财务管理工作不仅关系到农村各项事业的健康稳步发展,并且关系到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成败,关系到基层政权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和凝聚力,要根据分稅制财政体制的总体规定,加快乡镇财政体制的改革步伐,科学合理地拟定乡镇财政体制,从老式的生产性财政模式转向和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公共财政模式。在兼顾县乡利益的基层上,充足考虑到乡镇财政收入的增长潜力及财政承受能力,合理划分乡镇收支范畴,按事权和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因地制宜,辨别看待,拟定收支基数,保证乡镇政府行使基本职能的财力需要和可持续发展的能力。要逐渐建立起规范的转移支付制度,按《预算法》的规定,逐渐恢复乡级国库。上级财政部门及有关单位应集中部分财力,拿出一定的资金,对困难乡镇进行转移支付,保证困难乡镇政府能依法行政的基本财力需要。РРР 第六,完善基层干部考核措施。完善干部政绩考核制度,对干部政绩的考察要结合其自身所处的大环境,考核干部政绩从全局出发,不囿于一种地方,孤立、片面地进行考察,政绩应是群众公认的、经得起历史检查的真实的,不仅要看基层干部上了多少项目,投入了多少资金,做了那些看得见的政绩,同步要对干部工作中的干群关系、负债状况、项目的三大效益等潜绩方面进行全面的评价,并将考核意见和干部使用培养相结合,避免少数人为了个人的政绩而不顾实际地去铺摊子、增投入,增长乡村债务承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