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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新劳动合同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x  |  页数:24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立等状况,本合同接着有效,由承继甲方权利和义务的单位接着履行。 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 Р (二)解除 Р Р .经甲乙双方协商相同,本合同可以解除。其中由甲方提出解除本合同的,应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Р Р 2.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Р Р ( )乙方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Р Р (2)乙方紧要违反甲方规章制度的; Р Р (3)乙方紧要失职,假公济私,对甲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Р Р (4)乙方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务造成紧要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Р Р (5)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违反真实意思的状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本合同或者变更协议无效的; 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Р Р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Р Р (7)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本合同约定的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甲方另行支配的工作的; Р Р (8)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Р Р (9)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改变,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本合同达成协议的; Р Р 甲方遵照第(7)、(8)、(9)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的,需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并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其中按第(7)项解除本合同并符合有关规定的还需支付乙方医疗补助费。 Р Р 3.有以下情形之一,甲方在履行规定程序后,可以裁减人员,并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Р Р ( )甲方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展重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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