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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场面控制技巧

上传者:梦溪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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绪。Р但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采用冷处理的方式,如发生伤亡 事故、工亡事故等,冷处理的结果肯定是大爆发,甚至可能 导致民转刑案件,因此,在不宜冷处理的情况下,我们也应 当对当事人的情绪有所控制。Р(1)情绪安抚。如在处理伤亡事故、工亡事故时,一 般情况下,死者亲属方的情绪都比较激动,此时,最好的办 法就是对死者亲属方给予必要的安抚。比如对死者亲属表示 慰问和同情;或对死者表示哀悼,全体起立,为死者默哀, 效果最为明显;还可以对死者生前事迹给予总结和赞扬。在 死者亲属的情绪得到有效控制的基础上,开始正式调解:" РР人死不能复生,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今天,我们只能就死者 善后处理进行调解……”Р心理安抚。如在纠纷接待和纠纷调解的过程中, 调解员应当认真听取当事人的诉求,包括当事人对纠纷发生 经过的陈述、对对方当事人的抱怨,并给予一定的同情,让 当事人的情绪得到有效释放。从某种意义上说,倾听是对当 事人最好的心理安抚。调解先调心。当事人的心态决定着调 解的进程。Р导向修正。对于当事人的一些不合理诉求,调解 员一般可以不予理睬,更不需要去明辨是非。但对于当事人 的一些可能导致矛盾激化的错误观点必须加以纠正。如个别 当事人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常常以"如果……我就上访”或 ”去找主要领导”或”到单位闹事”等相要挟,我们的调解员不 能听而不闻,置之不理,应当加以引导和修正,让纠纷调解 在正常的轨道上进行。Р调解结果的控制Р调解最终会形成怎样的结果,我们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 见,但调解的结果如果超出了一定的范围,则有可能导致有 失公平。作为调解员,我们要引导当事人找到合理的利益平 衡点,将调解结果控制在一定的区间内,让调解具有相对公 平性。Р虽然调解员不是法官,调解建议也需要当事人认可,但 调解员心里应当明白,此类纠纷如果诉讼到法院,大致会有 怎样的判决结果,调解结果最好尽可能地接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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