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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经营场所登记信息申报承诺书

上传者:hnxzy51 |  格式:docx  |  页数:1 |  大小:13KB

文档介绍
动。Р申请将住宅作为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的,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并且已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领取的营业执照不作为已改变房屋用途的凭证。电子商务经营者承诺仅通过互联网开展经营活动,不擅自改变其住宅房屋用途用于从事线下生产经营活动。Р申请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属于拆迁征收范围的,承诺领取的营业执照不作为拆迁征收补偿的依据。Р自觉接受自然资源规划、住房城乡建设、消防救援、应急、城管、卫生健康、公安、生态环境、文广旅游、新闻出版等监管部门对住所(经营场所)应当具备特定条件,或者利用非法建筑、危险建筑、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因上述问题被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后,承诺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及时依法办理住所(经营场所)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Р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情况的监督管理,并承担因住所(经营场所)的实际情况与登记不相符、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登记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Р签字: (加盖公章) Р 年 月 日Р注:1、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设立登记时,本承诺书由拟任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申请变更登记时,由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公章。Р2、市场主体为分支机构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签字,隶属单位加盖公章。Р3、个体工商户由经营者本人签字,若不使用名称的,第一行填写经营者姓名;若使用网络经营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登记的,第二行至第五行填写经营者住所(经常居住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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