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医疗改革的推进,我国先后出台了多个政策,要求将控费目标逐级分解到各级市(县市)和公立医院。DRG作为医保付费方式改革的一部分,其应用势必对多方面造成一定的影响。Р 一、DRG分组付费适用范围及原则Р (一)DRG分组适用范围Р 目前DRG分组已经覆盖了临床中所有住院治疗疾病,而未被纳入DRG支付范围的主要为罕见病、需要长期住院治疗的各类精神疾病、经过评估无法纳入DRG支付范畴的疾病种类[2]。而现阶段未被纳入DRG分组付费模式支付的医疗服务类型主要是美容类医疗服务和其他经过评估无法纳入支付范畴的医疗服务。另外,一些政策限制类医疗费用也未被纳入到DRG分组付费范畴内。РР (二)DRG分组原则Р 目前DRG分组应遵循以下四个原则:①临床相似性疾病优先;②兼顾资源消耗的相似性;③将临床经验与数据校验进行有机结合;④组数具有着较好的管理性。Р 二、DRG分组付费支付形式对于医院运营的影响Р (一)对医院住院收入的影响Р 医院实施DRG支付方式后,医保对于医院的补充形式将发生较大的改变,医院的住院收入以及收支结余势必会受到一定的影响,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医生在填写患者病例首页时,出现错误或者不规范等情况时,DRG入组错误病种导致RW值下降,或者出现部分病例无法准确入组等情况,进而导致医保支付减少或者拒绝支付。Р (二)加剧同一医保统筹区域内医院的竞争Р 在开展DRG分组付费模式后,同一统筹区域内的医保基金会实施总额预算控制措施,而同等疾病的医院,如其技术和服务水平等方面存在着较大的差异,就可能会面临医保总额预算结算方面的压力[3]。另外,基于DRG分组结果,根据相关评价指标体系中的服务能力、服务效率以及医疗安全等内容对实施医疗分组后的结果进行监管和考核,将相关指标引入到临床绩效考核中,有利于提高临床诊疗水平,优化医疗服务流程,继而为患者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