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寨等关联概念作以分析Р(2) 现有研究在论述我国对滑稽模仿规制这一问题时,通常直接将其纳入合理使用制度中进行考虑。笔者欲反方向而行之,从滑稽模仿与现有著作权制度的矛盾着手,从如何在同一部法律中融合矛盾来论述我国对滑稽模仿规制这一问题。Р4、拟采用的研究方法Р(1)历史研究方法Р(2)逻辑演义法Р(3)归纳研究法Р(4)比较法Р5、研究计划及进度安排Р(1)2009年1月收集资料Р(2)2009年5月开题报告Р(3)2009年9月提交大纲Р(4)2009年12月交论文初稿Р(5)2010年3月交论文修定稿Р(6)2010年5月论文定稿,进行论文答辩Р6、主要参考文献Р文献类:Р(1)[美] 威廉.M.兰德斯、理查德.A.波斯纳著,金海军译:《知识产权法的经济结构》,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5月第1版。Р(2)冯晓青主编:《知识产权法前沿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年8月第1版。Р(3)吴汉东、胡开忠:《走向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法》,法律出版社,2002年版。Р(4)冯晓青、杨利华等著:《知识产权法热点问题研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4 年12月第1版。Р(5)[德]M·雷炳德:《德国著作权法》,张恩民译,法律出版社2005年第1版。Р论文类:Р(1)赵林青:《滑稽模仿作品的合法性分析》,载于《法学杂志》2008年第5期。Р(2)刘淑华:《论滑稽模仿对我国著作权法的挑战》,载于《电子知识产权》2006年第10期。Р(3)王迁:《论认定“模仿讽刺作品”构成“合理使用”的法律规则———兼评<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涉及的著作权问题》,载于《知识产权研究》2006年第1期。Р (4) 罗莉:《谐仿的著作权法边界一一从<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说起>》,载于《法学》2006年第6期。Р(5)梁志文:《论滑稽模仿作品之合法性》,载于《电子知识产权》2006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