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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CGS第8版全球食品安全标准过敏原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报告【同时符合FSSC22000要求】

上传者:业精于勤 |  格式:doc  |  页数:14 |  大小:84KB

文档介绍
4.1、进厂检验原辅料进厂检验时,品质保证部检验人员要确认其是否含有过敏性物质。如果有,要监督仓务人员贴标签。属于敏感物质的产品要在包装上特别标明。5.4.2、保管·保管中对含有过敏性物质与不含过敏性物质、含有不同过敏性物质的调辅料进行分开存放,并挂牌标识。严禁敏感物质与非敏感物质在同一成品库内存放。·仓储负责对含有过敏源性食品的成品单独存放,并做相应的标识,防止交叉污染的发生。5.4.3、配送5.4.3.1仓储管理部在进行原辅料配送的过程中将含有过敏性物质与不含过敏性物质、含有不同过敏性物质的调辅料分开配送,严禁在同一辆车上配送。同时要保证配送车辆清洁、无污染,无残留物。5.4.3.2仓库开具的《原料出库单》上要标明每种原辅料所含的过敏原情况。5.5车间取用、保管及加工过程中的管理5.5.1、加工车间将根据生产计划的内容安排生产,取用含有过敏性物质调辅料的器具必须为专用,严禁用于其它调辅料。5.5.2车间原辅料库必须设立专门含有过敏性物质原辅料存放场所,并挂牌标识,严禁与其它原辅料混放。5.5.3对生产的产品属于过敏源的产品,安排单独的班次生产,要严格与其它生产线分开,对含过敏源的产品由轻到重的顺序生产。5.5.4如加工工厂生产的产品为敏感性物质,生产完毕后必须将加工车间的设施、设备、工器具、工作人员的工作服、鞋帽等进行彻底的卫生清理、消毒,防止污染敏感性物质污染其他产品。5.5.5在生产中含过敏源性的食品要注意检查,包括产品标识、卫生清理、工作流程等。5.5.6过敏性食品如需要进行返工操作,严格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管理操作,防止返工操作造成交叉污染。5.6纠偏控制加工过程中如发生敏感性物质污染事故的发生,将阶段内产品隔离,评估后处理。5.7工艺标识、化验5.7.1、工艺标识:成品工艺上要同时标明该产品所含的过敏原情况。5.7.2、化验:必要时进行检测验证。四、过敏原清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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