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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计量学院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聘任及工作量核算办法

上传者:火锅鸡 |  格式:doc  |  页数:3 |  大小:54KB

文档介绍
确、指导计划合理;指导时间相对固定,指导工作正常且效果较好;指导的社团能正常有序开展活动。社团指导教师基础工作量的认定:每年年底,在社团管理单位推荐审核基础上,由校院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学院社管中心)和所在社团负责人组成考核小组,对指导老师进行考核。(2)考核合格的指导教师,给予每个社团20-40当量学时/年的基础工作量。若社团有多名指导教师,其工作量根据实际指导情况进行分配。奖励工作量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酌情给予社团指导教师不超过基础工作量50%的奖励工作量:指导的学生社团获得校级以上(不含校级)优秀社团荣誉称号的;指导的学生社团参加校外正规部门主办的比赛并获奖的;(3)?指导的学生社团参加学校或校外重要大型活动或演出的;(4)?被评为校级年度优秀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的。2.指导教师或其所指导的社团活动项目由学校按上级部门既定名额推荐后荣获的校级以上荣誉称号或奖项,原则上只得荣誉不另发奖励工作量。(三)?指导教师工作量由人事处根据校团委核报的工作量,经核定后统一划拨给学院。(四)?各学院依托A类、B类竞赛成立或开展活动的社团,其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不在本办法之列。(五)?校大学生艺术团指导教师的工作量,由校团委每年根据实际指导工作情况,报教务处核定后纳入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六)?特殊情况确需外聘指导教师的,经社团管理单位审定后可聘为协助指导教师,其指导酬金另行核定。四、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1-社团指导教师的考核由教师个人总结、所在社团学生评价和考核小组评价三部分组成,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指导教师考核合格以上的,全额发放基本工作量;考核不合格的,基本工作量视情况减半或不予发放。根据指导教师考核结果和社团指导业绩,结合所在社团当年发展建设情况,学校每年评选学生社团优秀指导教师,并给予奖励工作量。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六、?本办法由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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