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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大学教师工作量计算管理办法

上传者:叶子黄了 |  格式:doc  |  页数:11 |  大小:109KB

文档介绍
科研工作量年度额定总工作量教授2802008040360副教授3002206030360讲师3202404020360备注:初级人员教学基本工作量为200课时,原则上无教学成果、科研基本工作量要求,但有160课时“传帮带”、跟随老教师听课等教学辅助性工作。第七条既具有专业技术职务又担任了行政职务的人员(双肩挑人员),如选择职称系列的,可享受相应课时补贴。校领导(指学院党政领导及原高专副校长)160课时,正处级140课时,副处级120课时,正副科级100课时,科员80课时。选择职称系列的双肩挑人员,科研工作量按相应职称的最低科研工作量标准1/2执行,并按相应的行政岗位和教学岗位双重进行考核。第八条非教学单位“双肩挑”人员,每周授课不超过4课时,教学单位“双肩挑”人员每周授课不超过6课时;“双肩挑”人员因教学需要,确需超过规定工作量的,应经所在单位和教务处审核后,分管教学的校领导批准,否则超过部分不计入工作量。第九条教学工作量计算以教务处当年下达的教学任务为依据,科研工作量以科研业绩为依据,教学或科研在完成最低工作量标准后,总工作量还不满的,可以用超额定的科研或教学工作量进行互换。第十条行政人员兼课均挂靠到开课单位,其课程教学工作量均计算到开课单位,由开课单位进行二次计算。第十一条工作量的计算先由各教学单位按专、兼任教师分别据实核算,教务处、科研处进行总审核,再报人事处审查。经学校审定批准后,下发到各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教师职称、具体情况和相关规定进行具体再分配。第十二条完成了总教学、科研基本工作量的教学单位,学校按每节课40元(暂定)标准发放超课时津贴;未完成基本工作量的教师,须退还按月预发绩效工资中的多发部分。第五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经校“双代会”审议通过,学校下发文件后实施。凡与此有抵触的则以本文件为准。第十四条本办法由人事处负责解释。景德镇学院二〇一六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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