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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村级经济股份合作社股东代表、理事会、监事会选举办法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15KB

文档介绍
定,具体人数由各村确定,女性、党员股东代表应有适当名额。股东或股东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由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二、理事会理事会是股东代表会议的执行机构,对股东代表会议负责报告工作。理事会成员职数一般是3-7人,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董事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其中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1-2名(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理事会和董事长的职权由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三、监事会监事会是经济股份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监事会一般由3人组成,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监事长由监事会选举产生。监事会和监事长的职权由经济股份合作社章程规定。四、董事、董事长、监事、监事长任职资格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具有较强的政策文化水平和领导能力;2、品行端正,公道正派,责任心强;3、有较高的群众威信;4、具有从事经济工作的经验,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5、年龄在18周岁以上;6、应是股东。五、理事会、监事会的选举办法1、在镇领导下成立由村经济股份合作社有关人员组成的选举工作委员会,负责选举的组织领导和各项工作。2、选举必须由2/3以上股东代表参加方为有效,以到会股东代表超过半数赞成为通过,按得票多少确定。3、如候选人第一次选举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在得赞成票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以得赞成票多者当选。4、选举推选总监票人1人,监票人2人,镇改革领导小组同时监督。5、理事会、监事会选出后,各自推举出董事长和监事长。推举的董事长和监事长当选后应发表就职演说。6、选举中出现特殊情况,由选举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意见,经股东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选举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选举工作方案、股东代表推选办法和时间须提请本届股东代表大会通过。根据各村的实际情况,明确理事会、监事会成员的职责分工。同时,要做好换届选举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将选举工作中形成的文件、资料、表格等选举材料收集整理成册并按规定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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