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平台操作指南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7 |  大小:819KB

文档介绍
山东省食品生产企业自查平台操作指南---企业用户端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10月用户登录登录地址:http://60.216.97.244:8899//login.jsp?itemid=1310输入用户名、密码:用户名及密码,使用食品生产许可证的申报账号及密码。企业自查点击自查:查看企业自查记录,录入自查报告。填写自查根据企业获证情况,点击“填写企业自查”情况:填写企业自查情况时,其中“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的食品生产企业,需要单独填写企业自查表,根据自查表的检查项目填写自查情况,通过“模板>>”可以下载自查表:注意:企业应按自查办法的相关规定自查,并及时将自查承诺或者自查报告进行?上传。对于自查中发现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通过?系统报告的,应当与监管部门进行电话核实,确认监管部门收到报告。对于长期停产的企业(自然年内未开工),企业可以不上传自查承诺或自?查报告,但应上传停产声明,并在恢复生产前通知属地监管部门。对于只面向出口的企业,企业可以不上传自查承诺或自查报告,但应上传?声明,承诺不生产国内销售的食品。自查信息提交点击“提交”按钮,选择监管部门,提交至监管部门。未提交的自查信息,可以“编辑”或“删除”。已提交的自查信息,自查年份会自动生成自查序号。查看自查记录查看企业自查记录:?重新登陆退出登录,返回到登录页面。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