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1、扩大民主,积极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全面实行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投票表决、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破格越级提拔任用干部、调整不称职不胜任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制度,继续推行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和机关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促使优秀人才脱颖而出。2、?完善干部考核制度。实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平时考核、任职前考核和定期考核制度,建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评价办法,全面科学地考核领导班子的政治业务和履职情况以及领导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对那些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及时提拔任用,对考核不称职的干部视不同情况予以免职、降职、责令辞职进行调整。健全和完善推荐考察干部责任制。3、?严格监督,确保干部廉洁从政。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直接掌管人财物的领导干部,执纪执法机关的领导干部的监督。一是要立足于防范,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增强干部的自很能力。二是要加强同级之间的监督,严格班子民主生活会,做到主要领导对班子成员负责,分管领导对所联系单位的领导负责。三是要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机关,以及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督促领导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止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严格遵纪守法,廉洁从政。四、组织实施各乡镇党委和县属各党委、党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把规划实施工作,纳入党建丁•作的总体规划和党建目标管理,建立各级党委(党组)落实规划责任制。组织人事部门耍在县委统一领导下具体负责规划的实施工作,每年检查规划的实施情况,及时向县委报告,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本规划适用于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及其内设机构。县属事业单位参照本规划执行。本规划口发文之日起实施,由县委组织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