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接诊医生收取出诊费、车费。急诊科次日指定专人将出诊费用登记表送交收费室,收费室对照出诊费用登记表进行费用查询,如发现漏收及时通知主治医生或出诊医生补收费用。财务科每月对出诊费、车费查核。仍发现漏收出诊费、车费的由出诊医生【末住院的】或接诊医生【已住院的】承担责任。二、医疗欠费管理部门职责 1、医疗欠费的管理部门为收费室,收费室住院处每日应及时打印催费单,并交主治医生和责任护士催费;负责欠费审批(或担保)整理核查;负责每日出诊费、车费查询及通知补收;负责主动与往来单位或担保人联系催费;协助欠费病人所在科室做好在院欠费病人、出院欠费病人催交;负责出院欠费病人结帐;每月负责出院欠费病人整理、汇总上报财务科、及分管财务副院长。 2、欠费病人所在科室负责本科在院欠费病人的催缴工作。 3、医务科负责医疗纠纷病人的出院结帐的清算工作。 4、财务科住院处负责欠费清理及院领导、医生个人、担保欠费病人、出院欠费发票的保管及善后工作;医务科负责每月出诊费、车费查核;外联科负责交通事故、“110”或交警等协议单位,往来部门协送病人的欠费催讨工作;财务科应及时及每月定期欠费担保单位和个人联系催讨欠费。 5、保卫科协助财务科、收费室欠费催讨工作。三、惩处规定 1、未经审批或担保的医疗欠费部分且未收回的不仅不纳入科室绩效核算,而且相应的药品、材料成本计入科室核算成本。发生转科情况时按转科时间相应划分欠费后同上处理。 2、凡由本院职工担保而导致的医疗欠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催讨,由担保者全额赔偿。 3、由收费室、财务收费管理疏漏造成欠费者,以欠费额的100%扣罚。 4、各科室和职工必须从医院大局着想、从自身发展着想,正确理解医院对于欠费管理的有关精神,加强与病人的沟通及解释,妥善处理工作中存在的矛盾。不得以此推诿病人,延误病人的抢救和治疗。凡由此而造成的医疗纠纷事故,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一律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