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相互监督,防止营私舞弊行为,维护党费的安全。三是加强对党费工作人员的管理。要切实加强对党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党费工作人员调整时,要严格按照党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财务制度,在分管领导的监督下办好交接手续。党费的收据存根、有关凭证和党费账簿要按财务规定归档并妥善保管。四、强化责任,严格开展年度检查工作各级党组织要从落实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履行责任,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好督促检查。各区县、市级党内统计归口单位组织部门每年至少要检查一次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建立检查通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党费安全。检查内容包括:一是检查党费内部管理制度,着重检查党费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对下级党组织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监管是否到位;二是检查会计出纳工作,通过对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的审查,着重检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以及是否存在少报、瞒报、漏报党员缴纳党费数额的情况;三是检查财产、物资的保管情况,着重检查党费购置的资产的保管情况,避免党费流失。年度检查情况,要及时上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将进一步加强对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的督促检查。一是实行党费会计资料年审制。每年年初,会同审计和财务有关部门,调阅有关单位上年度党费会计凭证和账簿,核查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情况,避免党费财务信息失真失实,有效防止贪污挪用等重大问题。每两年完成一次对各区县和市级党内统计归口单位的全面检查,重点领域和单位实行每年一审。二是实行党费工作随机抽查制。每年结合日常调研检查等工作,对部分区县、市级部门及其基层党组织的党费工作情况,进行实地抽查,与年度检查报告和会计资料相互印证,确保党费检查从严从实,提高党费工作规范化水平。对未按规定及时上缴党费、账目混乱不清的单位,要约谈相关责任人。对违反党费使用和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触犯刑律的要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