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人员。设置医技科室的,每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3.诊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卫生技术人员人均面积不少于10平方米,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开展有创性治疗的,应当设置观察室和处置室,各功能区域相对独立,符合卫生学布局与流程,每室(含中药存放、调剂区)不少于10平方米;4.诊察床、诊桌、诊椅、脉枕、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计、压舌板、高压灭菌设备、污物桶、紫外线消毒设备,有与开展诊疗范围相适应的其他设备(包括中医诊疗设备)和必要的急救设备;5.有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制定感染控制制度和流程,中医药技术操作符合中医医疗技术相关性感染预防与控制等有关规定。四、申请材料(★为必要材料☆为可容缺受理材料)★1.医疗机构注册登记申请书(1份,纸质);☆2.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使用证明(1份,纸质);★3.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1份,纸质);★4.资产评估报告(1份,纸质);☆5.医疗机构规章制度目录(1份,纸质);★6.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主要负责人以及卫生技术人员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各1份,纸质);★7.开展放射诊疗的,应当申请并提供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等有关资料(1份,纸质);★8.药房(柜)的药品种类清单。以上材料涉及证件的,窗口审核原件无误后复印,原件退回。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批→办结六、办理时限法定时限:45个工作日,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七、咨询方式莒县行政审批服务社会事务科咨询电话:0633-6211015八、救济方式1.投诉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监查室电话:0633-62025992.行政复议莒县人民政府,地址:莒县振兴东路489号,联系电话:0633-79777353.行政诉讼莒县人民法院,地址:山东省日照市莒县北坛东路与广场西路交汇处附近东北,电话:0633-62378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