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兽医登记许可办事指南Р一、事项类别:行政许可Р二、办事条件:Р(一)取得中等以上兽医、畜牧(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或水产养殖专业学历的;Р(二)取得中级以上动物疫病防治员、水生动物病害防治员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Р(三)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服务连续5年以上的;Р(四)经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培训合格的。Р三、申请资料:Р申请材料目录、申请表空表。Р四、办理时限: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Р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不含公示时间)Р五、收费情况:Р不收费。Р六、受理机构:Р柳州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Р工作时间:周二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Р联系电话:(0772)2831682Р地址:柳州市城中区政务服务中心Р交通指引:柳州市沿江路河东管理大厦一楼公交车:101.102路Р七、办理依据Р(一)【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1997年7月3日主席令第八十七号,2015年4月24日予以修改)第五十七条:乡村兽医服务人员可以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Р(二)【规章】《乡村兽医管理办法》(2008年11月26日农业部令第17号)第六条:国家实行乡村兽医登记制度。符合条件的,可以向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乡村兽医登记。Р八、办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