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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流程图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  |  页数:2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行政许可医疗机构执业登记审批流程图申请人向政务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要求的,做出受理决定申请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资料或不予受理的理由资料完整符合要求的,组织专家组现场审查需要补正或修改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专家组按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现场审查。根据资料、现场审查情况和专家组意见,提出许可建议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执业要求的,政务服务中心发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执业要求的,告知理由办理结束报委领导审批受理后审核人对申请资料进行专业审核需提交材料:1、医疗机构用房产权证明或者使用证明;(医疗机构出具)。2、医疗机构建筑设计平面图。3、医疗机构规章制度;4、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5、医疗机构科室设置,各科室人员名录,各科室人员的有关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复印件;6、医疗机构拟注册人员的注册(或变更)申请表;7、基础医疗设备名录;8、《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注册书》;岗位及流程说明:序号环节办理时限办理人员责任领导备注1受理1个工作日梁建伟、唐广晟管增明 2审核15个工作日宫宝林张国平 3审批12个工作日张国平贺贵平 4办结2个工作日梁建伟、唐广晟管增明共计30个工作日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自受理执业登记申请之日起45日内,根据本条例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予以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承办机构:忻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服务电话:0350—3093293监督电话:0350—33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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