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总结。7、医务科参与制订、执行的院级规范性文件。8、省、市两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针对我院并要贯彻执行的指示、决定、规定、通知等重要文件。9、医务科的请示与院领导的批复。10、我院对违反规定的有关人员处分材料,及处分决定。11、医务科财务、物资、档案等交接凭证。12、医务科工作的请示、报告、计划、总结、往来文件、医疗质量简报与有关单位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文件材料。13、有院领导重要批示和处理结果的,并产生了重大影响及院内突发性事件的有关材料。备注:就某一问题的请示所下批复,归档时批复在前请示在后的顺序排列二、定期1、院内一般的参阅材料、调研报告、信息、简报、通报。2、医务科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及评分材料。3、临床科室的请示、报告等以及答复各临床科室申请的一般材料。4、给各临床科室下发的各项通知、总结、表彰。5、各科室新技术新项目申请材料及获奖名录。6、一般患者来信、来访办理答复材料。7、各临床科室报送的备案性文件材料。8、医务科参与各项会议的会议记录。申报“医疗新技术”流程一、本流程依据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管理办法》、山东省卫生监督所《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须知》,并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二、“新技术”即指在本院范围内首次应用于临床的诊断和治疗技术,包括:使用新试剂的诊断项目;使用二、三类医疗器械的诊断和治疗项目;创伤性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生物基因诊断和治疗项目;使用产生高能射线设备的诊断和治疗项目;组织、器官移植技术项目;其它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技术项目。“专项技术”即指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准后,医疗机构方可临床用的现有技术项目。专项技术的项目目录、准入标准和应用规范,由山东省卫生厅公布。三、我院“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申报流程:1、相关科室将拟申请“新技术临床试用准入”事宜填写“宁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新技术新项目审批备案表”,报告医务科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