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事人Р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案件审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Р▲1、原告和被告Р▲原告是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引起诉讼程序发生的人。Р▲被告是指被诉称侵犯原告民事权益或与原告发生民事权益争议,被人民法院通知应诉的人。Р▲2、共同诉讼人Р▲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各为二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民事诉讼为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中的当事人,统称为共同诉讼人。Р▲3、诉讼代表人Р▲当事人众多的一方,推选出代表,由其为维护本方当事人利益而进行诉讼活动的人,为诉讼代表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是指10人以上。Р▲4、第三人Р民事诉讼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诉讼的人。Р▲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Р▲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对他人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Р▲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独立的请求权,但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Р▲(二)诉讼代理人Р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为了一方当事人的利益,以该当事人的名义,在法定的或者委托的权限范围内,代替或协助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的人。被代替或协助的当事人称为被代理人。诉讼代理人分为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Р▲三、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Р(一)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的含义Р▲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为了排除干扰,保障民事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对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行为人所采取的强制手段。Р▲(二)民事诉讼法强制措施的种类Р▲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以下5种:(1)拘传(2)训诫(3)责令退出法庭(4)罚款(5)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