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式评审会议前5个工作日召开,如遇与其他会议冲突则另行安排。预备会议由战略管理部组织,于会前1个工作日向参会人员发出邀请。战略管理部成员与项目计划中规定的各小组负责人应参加会议。对于上述两类会议,被邀请参会人员有义务遵照公司《会议管理规定》的要求,按照会议通知及邀请的要求准时参加会议,并按组织者的要求进行汇报或发表意见。如不能或不能按时参加会议,应在会议召开前至少1个工作日向战略管理部请假,正式评审会议的请假应事先获得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的批准。作为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的办公室及日常管理机构,战略管理部应做好战略规划项目各类过程会议的前期准备工作,提前将相关的材料报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参会委员应对战略管理部提交的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做好会前的相关审查工作。战略管理部应在每次会议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会议纪要的整理与发放,并在其后对每次会议决议进行跟踪。战略规划项目正式评审会议可邀请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经理人员列席会议,也可在事先获批的情况下,聘请中介机构为其提供专业意见。如有需要,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可召集临时会议,由战略管理部负责组织与安排,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或会签的方式召开。出席各类会议的委员和战略管理部人员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附则参与战略规划制定的各级人员主管领导,可通过绩效管理的流程进行绩效沟通与激励。同时,任何部门及人员出现对上述条款的违反行为,一经确认,应作为相关人员的绩效负面事件;造成严重影响者可进行绩效扣分或遵照《奖惩制度》进行相应处罚。本管理(暂行)办法由战略管理部起草、制订,经董事会、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审批后生效施行。专业与项目管理委员会及战略管理部负责对制度的修订与解释。附件1:评审日周围日程表示例形成会议纪要召开评审会提交最终版资料召开预备会议-6-5-4-3-10+1-2+2提交初审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