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相符的符合国家卫生有关标准的车间、仓库、场地。具有规范的管理制度,仓库内产品界限清晰,数量准确。第二十四条制定杭白菊产品实物标准样的,应符合《杭白菊》国家标准,其产品等级质量不得低于杭白菊标准规定的等级质量、实物标样(管委会审查后发布实施)。第二十五条杭白菊产品质量应当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及相应等级。产品或者其包装上的标识必须真实,符合标识标注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杭白菊保护办指定获得资格的检验机构对获准使用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杭白菊质量进行不定期监督检查。产品违反强制性标准,质量保证体系不健全,或产品质量连续二次监督检查不合格的,停止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5,杭白菊保护办组织有关人员对杭白菊产品的原料进行产地确认,如发现不是原产地域产品,停止使用原产地域产品标志。对杭白菊生产、加工、销售过程中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要求,有二次以上警告记录的,停止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第二十七条获得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产品必须使用标志,进货时,应当验明《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证书》,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第二十八条使用原产地域产品专用标志的单位和个人应缴纳证书、标志工本费和检验技术服务费。第二十九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处罚,或按本规定由杭白菊原产地域产品保护机构撤消使用专用标志。第三十条从事原产地域产品保护管理工作人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忠于职守,秉公办事;严禁弄虚作假;不得接受酬金、礼品;不得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吃拿卡要;不得泄露企业的技术秘密。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杭白菊管委会负责解释。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时起实施。,6,主题词:原产地域杭白菊保护通知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检察院~市委各部门。共印:一百五十份桐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2年11月21日印发校对:裘贤标打字:吴敏,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