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教师学历提升管理办法

上传者:读书之乐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49KB

文档介绍
出的相关费用应按此项规定由本人退回,或将从本人工资中扣回。6、教师报名所发生的相关费用、考前复习以及复试所发生的费用由教师本人承担。7、若因个人原因中途退学或不能毕业者,教师必须退还学院(部门)所承担的相关费用。八、服务与违约1.教师在职攻读学士学位,毕业后在校在岗服务应不少于6年,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毕业后在校在岗服务应不少于10年。2.对毕业后在校在岗工作不足1年提出调动的,须赔偿培养期间学校支付的全部费用(学费、住宿费、路费、工资、福利等实际支出金额和违约金20万元)。对服务满1年不满2年的,赔偿全部费用的87.5%,满2年不足3年的,赔偿全部费用的75%,由此类推。3.未经学校同意自行报名考取者,不享受在职攻读博士学位的任何待遇,在服务期以内的按违约处理。4.在规定学习期间,符合专业技术职务晋升条件的,可正常申报。八、附则1.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教学处。  附件:1.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士学位申请表2.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学历提高人员在读期间学业进展汇报表  附件1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在职人员攻读博(硕)士学位申请表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婚姻状况 1寸照片最高学历 所在系(部) 工作岗位 来校时间 现任教学科 民族 毕业院校及专业 毕业时间 最后学位1、单证2、双证拟报考学校 拟报考专业 培养方式本人联系电话: 爱人姓名 家庭住址 工作单位 近年学术交流、培训、进修经历培训时间培训项目培训地点            申请理由:本人签字:年月日以下栏目由审批单位填写审 批 意 见所在系(部)意见:负责人:年月日主管领导意见:  负责人(盖章):年月日院长意见: 负责人:年月日               附件2  四川水利水电技师学院学历提高人员在读期间学业进展汇报表姓名 性别 所在系 本学年在岗时间 培养方式就读学校及专业 入学时间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