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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对账管理制度

上传者:学习一点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27KB

文档介绍
关注:(-)未达账项存在的合理性;(-)追查期后仍未达的账项原因,是否为潜在或已发生的损失;(三)?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项是否为木公司经济事项、是否经过有权人的授权,如非本公司经济业务,银行错误应及时捉示银行,追凹款项,维护公司利总O(四)?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项期后银行是否收到,如未收到则否为错账,如系记账错误、遗漏项目或未正确反映经济实质,应该及时进行改正,避免或追回经济损失。(五)?关注是否存在金额相符,但银行进账或支付为一笔、公司分笔进行账务处理或相反情况,如经查证屈实,应及时从银行余额调节表屮删除,避免造成未达账项过多的假彖,也避免下月再进行对账时的重复核对工作。(六)?通过未达账项是否反映出管理方面的漏洞。第十五条经审核无误的银行余额调节表,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审核人处签字章,并在每月20H将电子版报送集团财务管理部。第十六条各分(了)公司财务负责人对审核银行余额调节表过程中发现的错账、遗漏账务应安排、督促相关人员及时进行订正、调整等账务处理。第四章相关罚则规定第十七条出纳未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的,每次罚款50元。第十八条岀纳编制的《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准确或不真实的,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给予行政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和关经济责任。第十九条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未对《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审核的,每次罚款100元。第二十条各分(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对《银行余额调节表》审核不认真,对其中存在的错谋没能及时发现的,每次罚款200元;造成严重后杲的耍给予行政处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要追究相关经济责任。第二十一条发现银行未达原因后,未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导致同一笔银行账连续两个月出现未达的,要给予相关责任人每人、每次罚款100元的处罚。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木办法由集团财务管理部制定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办法从2010年9月26F!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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